地方标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稳态工况法)》由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开大学 。
主要起草人 毛洪钧 、吴琳 、张启钧 、荆博宇 、徐海栋 、刘学浩 、陈浩 、滕杰 、强万福 、闫佳 、周萌 、冯程 、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4887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汽油、单一燃料和两用燃料的在用轻型汽车,但不适用于全时四轮驱动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