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变更》由江苏省财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戴民辉 、侯月丽 、周忠寿 、丁伯文 、顾长青 、陈网英 、王余霞 、宁永才 、黄旭 、顾永恒 、张波 、王加倩 。
备案号:51481-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条件和申请、审批及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