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洁净型煤通用技术条件》由安徽省煤及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安徽省煤及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 、淮南矿业集团 。
主要起草人 闫玉乐 、周博涵 、刘衢州 、王娟 、鲍继伦 、张晔 、曹之传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73.040 煤 |
备案号:42564-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洁净型煤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炭为主要原料添加改性剂、固硫剂、粘结剂等添加剂生产的洁净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