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汽(电)车服务管理规范》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肖长柱 、张迺元 、刘春伟 、张宝范 、周亚楠 。
备案号:5262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电)车的运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