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采石场生态恢复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大学 、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袁剑刚 、杨中艺 、徐国钢 、陆剑 、吴国顺 、范强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01 道路工程综合 |
备案号:23187-2008。
1.1 本标准规定了采石场生态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和验收标准等技术内容。 1.2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地区采石场生态恢复下程。 1.3 采石场生态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