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水利科教中心 、江苏兴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俊 、聂杰 、王国洪 、丁亚 、李奇云 、樊尊荣 、刘伟 、邵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5442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规范规定了生态疏浚工程施工的一般规定、现场查勘、船舶调遣、围堰填筑、疏浚施工、施工质量、施工安全、验收准备等。 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以下简称河湖)以生态清淤为目的,以环保型绞吸式疏浚船舶为主要施工机械的疏浚施工。其他机械生态疏浚施工的可参照执行。 河湖生态疏浚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