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陆上公共货运标志》,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中交通标志制造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朱昊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备案号:4531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陆上公共货运标志的设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陆上公共货运业态图形符号的应用。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在上海行政区域内设有驻点的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货运企业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