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地方标准《公共标志英文译法规范》,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广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起草人 刘保春程丽萍龙少齐李晓云杨永连王蕾王贺珍余清霞杜可君蔡若蘅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603-2009
发布日期
2009-03-25
实施日期
2009-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24927-200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标志英文译法的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除地名标志以外的其他公共标志的英文翻译。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刘保春
程丽萍
杨永连
王蕾
杜可君
蔡若蘅
龙少齐
李晓云
王贺珍
余清霞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