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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炼钢转炉生产余热利用导则》,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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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1692-2010
发布日期
2010-11-22
实施日期
2010-1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2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220 热回收、绝热
主管部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1921-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