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转炉炼钢工序能效评估导则》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 77 冶金 |
| 77.080 黑色金属 |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提出通过“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淘汰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
本项目属钢铁行业节能领域能效标准。
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耗约占全国总能耗的16%左右,并且,我国吨钢能耗比国外先进指标高10%-20%,这充分说明,我国钢铁行业能耗高、能效低。
《工业节能“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持续下降,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逐步缩小,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的目标 ,并将钢铁列为工业节能的第一重点行业。
《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节能减排”,“降低钢铁企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完善能源管理体系”。
转炉炼钢是目前国内最主要的炼钢方式,占炼钢总量的80%以上,也是温度最高、余热资源最丰富的工序,挖掘转炉炼钢过程的节能潜力、强化节能降耗措施是实现钢铁生产综合节能减排目标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但是,现有的能耗评估体系比较粗放,不能适应现代钢铁企业能源精细化管理和节能技术发展的需求,导致企业对自身能源利用水平和节能潜力等缺乏准确的认识,在能源管控和节能工作开展上容易陷入迷茫或走弯路。
转炉炼钢工序能效评估导则旨在提出一套科学、系统、规范、并且相对精细的能效评估方法和步骤,帮助企业合理评价转炉炼钢过程的能效水平和节能潜力,快速识别具体的低能效生产环节,并找出最具针对性的能效改进措施,从而达到深化节能减排的目的。
转炉炼钢作为长流程炼钢的最主要工序之一,是加强余热资源回收、降低能源消耗的重点环节,国内外以及不同企业之间差距较大,并且目前尚无统一的能效评价标准,因此急需制定相关标准,规范炼钢工序能效的评估和诊断,降低工序能耗,淘汰落后产能。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生产企业的转炉炼钢工序。 本标准规定了转炉炼钢工序能效评估的相关术语、原则、方法、步骤、内容及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