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展览经营与服务规范 第1部分:展览主(承)办机构》,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市会展行业协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会展办) 、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市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外经贸商务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上海环球展览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龚维刚 、刘日煦 、徐桦 、韩璘 、姜刚昇 、孟怡宁 、章学强 、顾春霆 、周巍 、张定国 、窦飞宇 、桑敬民 、仲刚 、霍晓云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00 娱乐、旅游 |
备案号:4602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展览经营与服务的展览主(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条件和服务提供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开展展览主(承)办业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