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机动车检验机构经营服务规范》由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盐城市计量测试所 、盐城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徐雷 、徐汉成 、孙恒群 、范以圣 、金一明 、蔡玲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备案号:99549-2023。
本文件界定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场所环境、设备与设施要求、服务流程及服务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盐城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自我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