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生活卫生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戒毒局 、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特种设备司法鉴定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赵泽勇 、薛东红 、徐文杰 、程华东 、李群忠 、罗艳均 、刘松 、曾令兵 、刘映宇 、张露 、李山桥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53467-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生活卫生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基本要求、配餐中心、购物、被服、宿舍、公共环境的生活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四川省司法行政强制戒毒隔离场所生活卫生管理,也适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卫生检查、考核,其他类型的强制隔离戒毒所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