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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标志》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安家爱罗琳赵泽勇沈宁达岳立蒋文剑江璐荟易晓霞张学六唐晨杰谭兵刘志禄张笑韩奕朱柯颖彭维王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1/T 2551-2018
发布日期
2018-12-21
实施日期
2019-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归口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
主管部门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6159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标志的分类、形象标志、“四区五中心”区域标志、其他标志、标志牌的制作以及检查与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的标志应用。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安家爱
罗琳
岳立
蒋文剑
张学六
唐晨杰
张笑
韩奕
王智
赵泽勇
沈宁达
江璐荟
易晓霞
谭兵
刘志禄
朱柯颖
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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