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标志》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安家爱 、罗琳 、赵泽勇 、沈宁达 、岳立 、蒋文剑 、江璐荟 、易晓霞 、张学六 、唐晨杰 、谭兵 、刘志禄 、张笑 、韩奕 、朱柯颖 、彭维 、王智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61596-2019。
备案公告: 2019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标志的分类、形象标志、“四区五中心”区域标志、其他标志、标志牌的制作以及检查与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的标志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