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由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陈清光 、常镇江 、王粤 、徐三元 、范银华 、冯少真 、袁智 、黄安清 、刘杰 、黄英 、章云海 、曾耀鸣 、张国权 、郭骅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备案号:57244-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的一般规定、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检测方法。 本标准所规定的检测既包括检验测试,也包括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现场检测,不适用于防爆电气的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场所或环境: ——煤矿井下; ——火药、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蓄电池室;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环境;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