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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使用规范》由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彭艺来康雪娟叶明云梁静卢宏典马妍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644-2017
发布日期
2017-02-08
实施日期
2017-05-08
中国标准分类号
A44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7080-2017。

备案公告: 2018年第1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的使用原则、分类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城镇区域建筑物、住宅区、城镇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附属设施和旅游景点等人文地理实体地名通名的命名与更名。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彭艺来
康雪娟
卢宏典
马妍
叶明云
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