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地名通名术语》由 TC233(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民政部地名研究所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07 数学、自然科学(词汇) |
通过对我国地名通名进行完整的调查、整理、论证,全面了解我国地名通名的类型、数量、等级、分布、来源等;同时,对比研究国外地名通名的情况,掌握通名实际指代地理实体的形态、性质、作用、地位等;准确地给出地名通名的(内涵和外延)定义,为地名通名进行科学、规范的分类、分级,进而达到地名通名的使用科学、合理、规范,符合联合国地名标准化组织的要求。
并且,针对现行通名使用中存在的不恰当、不合理、不规范、不标准的诸多问题,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研究结果,提出纠正和规范的办法。
制定《地名通名术语》,把标准作为规范地名管理的有效抓手,细化地名管理法规的条款,用标准来规范地名管理中的地名命名、地名使用等一系列事项,发挥标准的特殊作用,提高我国地名管理科学化水平,使地名规范化水平、标准化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文件规定了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通名术语和定义。 文件适用于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的管理、考察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