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设置要求》由山西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参与起草单位:山西友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海峰 、朱自博 、李同钧 、王秦峰 、王明 、董可然 、郭芸芳 、郭建兵 、高立 、徐浩 、杨勇 、顾家悦 、吴阳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33.160.40 视频系统 |
备案号:58272-2018。
备案公告: 2018年第4号 。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测设备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