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由安徽省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城市能源计量安徽中心) 、安徽省节能监察中心 、安徽建筑大学(建筑节能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卫坪 、孙富康 、张辉 、沙宏年 、孙强 、张娟 、陈镇 、张家福 、张军 、姜锋 、刘永政 、李保 、黄毅 、陈磊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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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5645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等级划分和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分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的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