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中医药健康旅游要求》由安徽省旅游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亳州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 、浙江茗苑旅游规划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亳州市健康养生产业协会 、亳州市药业发展局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文化旅游局 、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亳州市民政局 、上海锐澄企 。
主要起草人 李伟 、娄晓凤 、林震华 、林章林 、王丹 、牛伟 、叶青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80 图形符号 |
01.080.20 特定设备用图形符号 |
备案号:5654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中医药健康旅游景点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景点类别、资源与环境条件、功能与产品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安全要求、环保与卫生要求、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