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工作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中医院(集团) 、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龙岗) 。
主要起草人 刘冬云 、幸思忠 、赵曾艳 、周鹏 、周柏宇 、李芳莉 、赵志恩 、许晓洁 、胡芷君 、马赫 、明佩君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106711-2024。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的社区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站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