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要求与评估》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
主要起草人 曹多志 、汪黎明 、陈健 、余向东 、华绍广 、丁伯埙 、邱光文 、倪松涛 、高峰 、李波 、黄元 、王庆贵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5651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基本要求,及对其职业健康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及对其职业健康工作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