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蒸气压缩式冷水(热泵)机组节能监测规定》由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张黎立 、陈云川 、曾俊 、项洁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200 制冷技术 |
备案号:26299-2009。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机驱动的采用蒸汽压缩制冷循环的冷水(热泵)机组的节能监测项目、指标、检测和计算方法及监测评价。本标准适用于以容积式或离心式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和节流阀等所组成的空气调节用冷水(热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