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村治理 村级民主决策规范》由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陇西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总站 、定西市农业经营指导站 、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甘肃省经济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建平 、武正飞 、郭娟 、黄英 、陈亚州 、梁静霞 、张治平 、赵永斌 、郑凌云 、张燕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131680-2026。
本文件规定了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事项分类、决策程序(含重大与一般事项)、监督管理和档案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制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事务和经济事务村级民主决策管理。居民委员会、乡(镇)、组集体经济组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