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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含PFOS类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由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兰州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王伟红 、张兴林 、王尚荣 、田铠源 、窦飞 、魏永强 、田鸿业 、徐亚 、任志远 、帖雨薇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62/T 5247-2026
发布日期
2026-07-31
实施日期
2026-10-31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40 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归口单位
甘肃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31678-2026。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废物清理、收集、包装、运输、暂存、贮存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等全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废物管理及处置过程污染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伟红
张兴林
窦飞
魏永强
任志远
帖雨薇
王尚荣
田铠源
田鸿业
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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