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西安石油大学 、陕西三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荆维 、郝军亮 、杨博 、赵友康 、田延生 、宋曦梅 、滕子宁 、屈撑屯 、郭银明 、王金博 、耿盼 、郭盛男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13 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 |
备案号:102931-2023。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分类、收集、贮存、转移与处理过程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产、研究、开发、教学、检验检测等活动中,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和放射性废物的环境管理不适用于本文件。本文件为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通用技术要求,国家或地方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标准中对特定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