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电投远达绿碳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方维凯 、李振亮 、邓旭 、彭超 、张勇 、彭枫 、乔玉红 、吕改艳 、吴其荣 、王济平 、曹云擎 、曹雪莹 、陈木兰 、杜敏 、刘丹丹 、汪凌韬 、王晓宸 、向英 、王川 、杨洋 、张丹 、胡伟 、袁睿 、吕平江 、谢耕 、李陵 、袁亮 、王进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131543-2026。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工业炉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