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锂冶炼剩余物处理及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 划院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江西九岭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宜丰国轩锂业有限公司 、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锦上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 研究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13080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