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西安石油大学 、榆林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陕西省天合城市矿产开发利用促进会 。
主要起草人 荆维 、杨博 、赵瑞 、屈撑囤 、江川 、李娟 、滕子宁 、王云康 、常鹏利 、陈尹慧 、鱼涛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10 固态废物 |
备案号:98797-2023。
本文件规定了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以及运行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煤为原料生产焦炭、半焦(兰炭)以及煤焦油加工、原料气生产、燃气生产和供应等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与处置的污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