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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核动力厂工作场所放射性防护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江苏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核动力厂工作场所放射性防护管理规范》,主管部门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6-07-20
实施
于 2026-08-20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5407—2026
发布日期
2026-07-20
实施日期
2026-08-20
中国标准分类号
F 7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8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80 辐射防护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3069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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