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美丽园区建设导则》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节能中心 、龙岩市环境宣传教育与监控中心 、福州市台江环境监测站 、厦门金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田月英 、曾雨 、邱岚 、陈健 、李晟 、兰芬 、韩宁 、林群芳 、林浩 、张雅嫆 、赵婕 、林怡 、黄明云 、杨双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129497-2026。
本文件明确了美丽园区的分类,规定了建设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开发区的美丽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