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零碳(近零碳)工厂评价规范》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 、鄂尔多斯蒙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博辉标准化技术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蒙古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省能源研究会 、辽宁省节能监察服务中心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备案号:12751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