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加油站碳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由福建省碳核算与碳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31)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清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福州西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华威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清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罗源县产品质量检验所 、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林建辉 、魏群 、陈晓梅 、黄志勇 、倪文隆 、程裕 、孙岩 、郑兆雄 、陈淑美 、杨曦 、王丽虹 、陈峰 、颜奋君 、曾若弘 、刘明晋 、孙美琼 、王燕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备案号:127295-2025。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碳排放的核算边界、计量与管理要求、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为机动车提供车用燃油及其他便利服务的加油站,在其周期内的碳排放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