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通则》由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质量技术评审与监测评价中心 、漳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漳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漳州市婴童产业联盟协会 、厦门市集美区化妆品协会 。
主要起草人 余秋强 、黄春梅 、陈志达 、郑碧燕 、杨惠琼 、梁静 、戴小辉 、华春红 、颜小芬 、卢艺敏 、罗赐福 、曾友竞 、李雅萍 、谢静怡 、陈明娟 。
| 71 化工技术 |
| 71.100 化工产品 |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备案号:127289-2025。
本文件规定了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分类,给出了化妆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场所要求、流通过程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销售使用单位在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