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长者食堂运营管理和服务规范》由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2)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市鼓楼区民政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连江县民政局 、武夷山市民政局 。
主要起草人 林书贤 、梁静 、梁王华 、何海英 、郑力 、余松海 、林艳锋 、曹婷 、李曦靖 、郑秦文 、黄端明 、暨兴福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127280-2025。
本文件规定了长者食堂的基本要求、运营机构管理、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人员管理、餐饮服务、应急处置、监督与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社区长者食堂的运营管理和服务,其他长者食堂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