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要求》由山西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28)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 、哈尔滨医科大学 、广东省医务社会工作研究会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山西白求恩医院 。
主要起草人 邓蕊 、牛雅蓉 、吕雪梅 、段朝霞 、赵伟 、张欣 、刘星 、乔玫 、杨放 、尹梅 、刘俊荣 、姚添 、燕娟 、牛金亮 、刘师伟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126298-2025。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