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互联网直播运营规范》由辽宁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数字新零售行业协会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辽宁分所 、天津凯莱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苏宁易购辽宁分公司 、海尔集团辽宁分公司 、安家(沈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12567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