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口述历史档案采集工作规范》由重庆市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胡君军 、刘俊 、陈蛟瑞 、曾峥 、陈世李 、徐波 、方立 、余艳红 、廖海涛 、孙艾琳 、高寒 、付友 、李下蹊 、黄凌飞 、易鑫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125658-2025。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图书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口述历史档案的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