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档案展览工作规范》由国家档案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档案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档案馆 、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广州市档案发展中心(广州市音像资料馆)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海滨 、王彩虹 、唐贞全 、柏德有 、李美芳 、周刚 、张镇升 、宋香蕾 、何芮 、倪晓一 、袁晓璐 、陈艳艳 、朱亚涛 、罗少燕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01.140.20 信息学 |
备案号:96214-2024。
备案公告: 2024年第10号 。
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室)基本陈列、专题展览的组织和实施,其他展览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