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庭收纳整理服务规范》由辽宁省商务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简之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大连松鼠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灯塔市西马峰镇人民政府 。
备案号:12359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