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家政服务 整理收纳服务质量规范》由 TC533(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适用于在国内从事家政服务中整理收纳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家政服务公司、专业整理收纳公司等)、个体服务提供者以及接受整理收纳服务的家庭和单位客户。涵盖各类住宅、办公场所、商业空间等需要整理收纳服务的场所。 《整理收纳服务规范》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流程、服务内容要求、服务保障、服务评价改进等内容。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整理收纳服务,引用相关文件,明确了如整理收纳服务、整理收纳师、空间规划等术语。对服务机构在基本条件、经营、用品用具方面提出要求,服务人员在基本、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方面有规范。服务流程涵盖沟通预约、评估方案制定、合同签订、入户服务、回访评价等环节。服务内容有基本要求和各空间详细收纳要求,服务保障涉及顾客关系管理、安全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建立了服务评价与改进机制,同时附录有预评估记录表、服务合同、质量验收单、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样式等参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