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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法》由唐山市农牧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主要起草人 庞学良孙淑玲汤思凝张鑫张立田张谊段晓然肖琎刘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302/T 449-2016
发布日期
2016-12-01
实施日期
2017-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B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20 植物栽培
归口单位
唐山市农牧局
主管部门
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22906-202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含量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及兔肉等产品中砷、镉、铅、硒、镍、铬、铜、汞、锑和锌元素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十种元素的检出限和定量限:当取样量为0.5g,定容体积为50mL时,砷、铅、硒、铬、汞和锑检出限为0.001μg/kg、定量限为0.01μg/kg;镉、镍、铜和锌检出限为.0005μg/kg、定量限为0.005μg/kg。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庞学良
孙淑玲
张立田
张谊
刘洋
汤思凝
张鑫
段晓然
肖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