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安数字化运营运维规范 第2部分:大数据平台资源服务管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公安计算机通讯技术研究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科技信息化总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伍祖德 、陈欣 、唐运烜 、黄犀 、韦怿琳 、伍世宁 、邓琪龙 、农丝静 、徐维 、郭勇 、陈桂安 、张琳 、付宇 、罗淇元 、罗统强 、吕剑 、苏浩 、王勇 、聂继才 、何晓辉 、陈达 、商昌睿 、岑彬 、吴鹏强 、龚寅旧 、吕权峰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备案号:122141-2025。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公安机关数字化运营运维体系内IaaS层和PaaS层资源服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