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建设和管理规范》由海南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质量协会 、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 、海南省友善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海南省海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海南省爱心社工志愿者协会 、海南省心理咨询行业协会 、博鳌公共管理人才研修院 、海口市飞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沙奇斌 、刘洋一週 、陈燕 、欧家杰 、林香余 、陈丹 、林妍 、张毅 、张雨懿 、吴曦 、董连飞 、杨荣芳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040 词汇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备案号:121669-2025。
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未设置乡镇(街道)的市、县应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