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开通(调整)条件》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大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大连市嘉畅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葫芦岛城市公共客运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20 道路运输 |
备案号:12006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