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婴幼儿沐浴场所卫生规范》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杨荣刚 、夏雄伟 、周淼 、项云成 、吴丽娟 、罗荣露 、马周俊 、刘旭 、肖恺 、李晋 、张享凤 。
备案号:119828-2025。
本文件适用于从事室内经营性服务的婴幼儿沐浴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