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主要起草人 罗志祥 、李平 、蒙泳 、梁柳玲 、秦旭芝 、覃丽霞 、韦蕾 、王何健 、张晶 、宁方尧 、林万畅 、陈洁 、温韬 、陈小娟 、黄剑宇 、何欣凌 、郭盈岑 、蓝涛 、王士伟 、石梁稳 、谢钧 、滕永标 、罗冬姣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
备案号:118994-2025。
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特别规定的,遵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