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绿色经济与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综合考评技术规范》由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周晋峰 、欧阳志云 、马勇 、杨晓红 、刀康明 、刀继民 、韩宝龙 、卢善龙 、刘夏明 、封紫 、冯璐 、束承继 、刘力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20 环境经济 |
备案号:11841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