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大学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科技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东北师范大学 、沈阳大学 、天津市瑞恒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和领航碳汇经济(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辽宁省环境科学协会 、蚂蚁集团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 、中智智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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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号:12153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