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呼吸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与管理规范》由省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 、中日友好医院(国家呼吸医学中心) 、江西省护理学会呼吸护理专业委员会 。
备案号:117417-2024。